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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科技东莞”工程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发布日期:2012/10/10 12:29:14浏览次数:1647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引领城市未来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东莞不仅有良好的政府服务,还有硬性的资金扶持。自2006年,东莞提出实施“科技东莞”工程,每年拿出10亿元支持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东莞市财政将连续5年共投入100亿元,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从2011年起,东莞市每年安排20亿元,连续5年投入100亿元,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充分整合我市扶持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事后奖励和配套资助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鼓励研发支持 最高一次性资助500万元

  据悉,对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项目的重大科技专项,东莞市每个项目将资助300-600万元,而被列入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的项目,最高可获市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资助。

  经东莞市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最高一次性资助500万元,工业设计机构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企业开展工业设计讲座、研讨会或论坛等工业设计促进活动最高可获5万元资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研发,单个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研发,单个项目最高可获30万元资助从事软科学项目研究,最高可获30万元资助。

  开展金融支持 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据了解,东莞与国家开发行共同组建了50亿元融资贷款授信额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并成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和广东省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市,省市联合设立了5000万元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企业可申请科技贷款贴息,单位年度贴息最高150万元。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一年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建立技术创新平台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据悉,“十一五”期间东莞市共组建了10个公共创新平台、11个行业技术创新平台、11个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3个科技企业孵化器、84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4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3家市重点实验室和5家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此外,东莞市还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新资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创新资金贷款贴息按项目贷款额应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创新发明 专利奖励最高达100万元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东莞颁布实施了《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成立了东莞市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国家专利技术(东莞)展示交易中心、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专利申请、专利活动、专利代理等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资助,专利奖励最高达100万元。

  此外,东莞市财政每年安排1750万元作为科学技术奖励经费。设置市长奖、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奖等奖项,最高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