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3/24 13:02:12浏览次数:6772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十二五”时期,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大推广力度,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提出要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
通知指出,“十二五”时期,两部门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以上,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在集中连片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十二五”时期,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择在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落实的区域,实行集中连片推广,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先实现突破,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同时,两部门将继续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推广面积继续给予财政补助,以鼓励示范市县充分挖掘应用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并将加大在公益性行业及公共机构的推广力度,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更多地惠及民生。